(四)办理时限.市化工专项行动办牵头办理的项目,建设 单位应将有关资料报送市化工专项行动办, 市化工专项行动办收 到完备的申报材料后,在20 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联审,并 出具联审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3月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3月12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