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8-11-15 |
1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 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 营行为和市场秩序,提升房地产开 发项目建设品质,保障消费者合法 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 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治 理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
118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 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 产开发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要统筹安排开 发用地供应计划,调整优化土地供 应结构,合理控制土地供应规模时 序.探索以容积率为核心指标的土 地供应方式,推进开发用地出让由 地面单价向楼面单价转变.严 格规 范土地勘测定界工作,提高土地勘 测定界成果质量,确保建设用地审 批位置与实际建设位置一致.严格 执行建设项目用地现场交地制度、 国有建设用地批后公示制度、建设 项目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国 有建设用地批后动态巡查制度,强 化建设项目竣工土地复核验收管 理,未按照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要求 建设的,不得发放《建设项目竣工 土地检查核验合格意见书》.严格 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 规定,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 高土地利用率.
二、突出规划的刚性约束 市规划局要严格执行房地产开 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市规划 委员会审议决策制度. 凡规划委员会 审议批准的项目应严格执行, 不得调 滕政发〔2017〕2 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意见 -
2 - 整, 确需调整的, 经市规划委员会同 意后原则上可调整一次. 因上位规划 调整或其他重大项目建设需要, 确实 需要再次调整的, 需经市规划委员会 和市规划监督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进 行再次调整. 市规划局要加强建设工程规 划放线、 验线管理工作, 规范放线、 验线程序,房地产开发项目主体工 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市规划局提 出放线、验线申请,市规划局会同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国土资源局共同对房地产开 发项目的放线、验线进行监督管 理,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市规划局对经批准的房地产 开发项目,要重点审查住宅小区内 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环保、 养老、农贸(超市)、社区物业用 房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具体内 容和指标.加强小区市政基础设施 配套的审核管理,监督建设单位优 化小区内道路交通设计,实施人车 分流;
强化供电、供热、燃气、供 水等管网综合规划,建设单位须向 市规划局申请发放《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市政项目),未取得许 可不得进行地下管网施工.同时, 要依据城市风貌和色彩专项规划, 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平面布局、立面 效果、建筑色彩等方面的审核,保 障每个项目与区域环境相协调. 市规划局对经批准后的规划 设计方案,应将电子版同时发送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 法局,实现联动监督管理,坚决遏 制超面积建设、建筑物位移、改变 用地性质和建筑物使用用途等擅 自改变规划的行为,以及项目内配 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三、加强规划、建设条件意见 书批后监管 开发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 条件意见书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制订开发建设方案,不得擅自调整 内容、降低标准.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在进行图纸审查、质量监督、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房地产开发经 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工程监 理时,要严格核查建设条件.市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