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8-11-15 |
3 - 划局、国土资源局在进行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国 有土地使用许可时,要严格核查规 划、建设条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未按照规划条件建设的行为要 进行严厉查处.
四、 严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建立 健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落实 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 责任,鼓励推广住宅质量担保和保 险,完善工程质量追责赔偿机制. 施工图纸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批 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建设条件要 求进行设计图纸审查,确保满足国 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 文件,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 施、公共消防设施等符合相关要 求.同时,将小区基础设施工程按 照住宅建设工程的模式纳入工程 监理和质量监督.
五、强化建设工程监理监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 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充分发 挥监理的全过程监督作用.要建立 监理现场信息员制度,监理单位发 现建设单位违反规划方案、不按规 划设计文件和建设条件施工制止 无效时,须及时向市规划局、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报 告,同时,对现场发现的重大质量 问题和安全隐患,须及时向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局报 告.未及时报告的,责令监理单位 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情节严重 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 书,直至清出滕州建筑市场.
六、严格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 未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 明的商品房,不得交付使用,相关 部门不得开通供电、供水、供气、 供热等.禁止开发企业代收应该由 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各项专用资 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物业 质量保修金由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持市财政票据收取,凡未足额交存 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物业 质量保修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 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没有达 到商品房交付条件交付使用的,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执法人员 -
4 - 进行现场查处,予以制止,拒不改 正的,依法进行处罚,并通过媒体 向社会曝光.因未达到交付条件逾 期交房的,开发企业应按照商品房 买卖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棚改项目回迁安置区的交付,按照 上级政策执行.
七、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把新建商品房预 售许可条件, 期房准予预售的限制性 条件为楼房主体封顶, 鼓励推行现房 销售. 未进行房产预测绘、 提供拟售 商品房精确位置和面积, 未按要求配 售配租车库 (位) 的不予受理预售许 可.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 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事商品房销 售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进行 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 相收取定金、 预收款性质的费用, 不 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不得发布商品 房预售广告. 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 价制度.房地产经营者在销售商品 房时要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 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 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 的其他因素.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 实行一套一标.对取得预售许可或 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 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 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 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 销售. 规范房屋买卖合同在线签订 和备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 格执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 理条例》,规范使用房屋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运用房屋买卖合同在线 签订和备案系统的当事人主体资 格、房源真实性和他项权利的查核 功能,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和房源核 验,实现房屋买卖合同在线签订和 备案全覆盖.规范商品房预(销) 售合同网签撤销、变更程序,坚决 管住期房转让. 完善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机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建立商品 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实现商品房 预售资金监管全覆盖,确保交易资 金安全, 防范资金挪用、 楼盘烂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