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3-08 |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大学专职科研岗位聘用办法(修订稿) 南京大学
2017 年3月9日―2― 附件 (修订稿)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需要,促进教学科研 等办学事业的发展,加强我校各学科的科研力量和师资储 备,进一步促进专职科研队伍规模和质量提升,规范相关人 事管理,现对南京大学专职科研岗位聘用办法进行修订.
二、 岗位 第二条 专职科研岗位是我校自主设立的非事业编制专 业技术岗位.由各院系各单位根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 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实际需要呈报学校人事部门, 经学校审 定后设立.专职科研系列岗位应有校内联系教授. 第三条 专职科研系列岗位包括首席研究员、特任研究 员、特任副研究员、特任助理研究员和博士后等岗位.各岗 位原则上为全时(全职)岗位,首席研究员岗位和特任研究 员岗位可设立非全时岗位, 非全时岗位每年应在校实际工作 两个月以上. 第四条 专职科研系列岗位应有明确的岗位目标、工作 职责、任职要求和权利义务. 第五条 专职科研系列岗位实施聘期制,原则上三年为 ―3― 一个合同聘期.
三、 任职基本条件 第六条 专职科研系列岗位聘用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 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具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立德树人,敬业爱岗,为 人师表. 第七条 专职科研系列岗位聘用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 位,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特长,有明确的研 究方向,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并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
具 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等能力. 第八条 拟聘首席研究员岗位一般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 1.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的杰出教授及著名学 者;
2.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同层次及以上人 员;
3.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首席专家. 第九条 拟聘特任研究员岗位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教授、副教授及相当专 业技术职务;
2.国内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的教授、副教授或研究员、 副研究员,或具有其他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南京大学专职科研系列副研究员;
4.海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特别优秀的博士后. 第十条 拟聘特任副研究员岗位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 ―4― 一: 1.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助理教授及以上人员;
2.国内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优秀在职研究人员;
3.海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优秀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
4.南京大学专职科研系列助理研究员. 第十一条 拟聘特任助理研究员岗位应为应届博士毕业 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申报时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第十二条 拟聘博士后岗位应符合国家博士后进站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