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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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对 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无重大问题和异常事项发生.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要求, 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管理层 具有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识, 形成了一个较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及监控系统;
现 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合理性,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在各个关键 环节、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保证了各项业 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了公司财务数据的可靠 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地加强内部控制,细化内部控制内容,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内部控制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效益.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上述自我评估报告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关于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是客观、公允和真实的,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与《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基本相符.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