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07-01

58 专业及业界组织

15 市场人士

22 法定监管机构

2 个别人士及散户投资者代表

8 总?

105 11. 回应者名单载於附?.除一名回应者要求?交所?要刊登其意?外,所有其 他回应意?的全文均登载在香港交?所网站上 http://www.hkex.com.hk/consul/response/combined_cp_c.htm 给公众人士? 考. 回应意?概览 12. 回应者对前述的

15 项政策事宜的谘询建议反应?好;

尽管?干项建议引起 较为积极的讨?,但大部分建议均得到正面的回应. 13. 下表所载为该

15 项事宜各项已获采纳的建议概要: 事宜编号主题 采纳建议概要 1. 使用网站与股东 通讯 ?交所已修订《上市规则》,以增设一项程序,准许上市 发?人在符合该项程序的情况下,?可视股东已同意,上 市发?人可纯粹以透过上市发?人网站的方式?向其提供 公司通讯. 2. 资?收集的权? ?交所已新增一《上市规则》条文,正式订明其向发?人 收集资?的权?. -

4 - 3. 合资格会计师 ?交所已删除《上市规则》中有关合资格会计师的规定, 并扩大附?十四《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中有关内部监控的 守则条文,具体?明董事有责任去每?检讨财务汇报职能 方面人手是否充足,以及?明审核委员会的监察角色. 4. 保荐人的独?性 ?交所已修订《上市规则》,要求保荐人证明其由呈交 A1 表格之日以至上市之日为止的期间的独?性. 6. 以发?红?证券 方式发?拟上市 的新一?证券 《上市规则》已作修订:?以发?红?证券方式发?新一 ?证券,而该新一?证券涉及可认购或购买股份的期权、 权证或?似权?,则有关在上市时的证券持有人最低?目 及分布的规定并?适用,惟前提是发?人的现有上市股份 并非集中於?名股东手上. 7. 检讨?交所预先 审阅上市发?人 公开文件的处? 方法 公告 ?交所已修订《上市规则》,以?实分阶段推?逐步减少 预先审阅上市发?人?同?别公告的方针. 上市发?人的上市文件及通函 ?交所已删除须予披?交?须刊发通函的规定. ?交所已作出以下修订:对於在监管层面上一般?会引起 重大关注的日常事宜所刊发的通函,删除《上市规则》内 有关通函需经?交所预先审阅的规定;

这?通函包括就建 议修订上市发?人的公司组织大纲及/或章程细则而刊发 的通函,及有关上市发?人在证券交?所购回其股份的? 明函件. 此外,?交所已修订《上市规则》,将现时?交所预先审 阅重大交?或安排的通函的做法编纳成规. 8. 已发?股本变动 的披?事宜 ?交所已修订《上市规则》,要求上市发?人: ? 就已发?股本变动向?交所呈交「翌日披?报表」 (Next Day Disclosure Return):部分情况须在下一个营 业日上午

9 时前呈交,而其他情况的呈交时间,则视 乎是否触及 5%的最低界线水平及?干其他准则(如合 并计算);

-

5 - ? 为方?上市发?人,「翌日披?报表」已与现有的 「股份购回报告」合并;

? 呈交「月报表」,定期?新上市发?人股本及其证券 的其他变动(包括日后发?股份的责任及承?)的资 ?;

? 在根煞萜谌苹诔鋈魏喂煞萜谌ê,尽快刊发 公告,以减低人们趁机将实际授予奖?日期填上较早 日期的可能. 9. 披?规定发 ?证券以换取现 ?的公告以及供 股中分配供额外 认购股份的基准 ?交所已将《上市规则》中有关具体披?规定的适用围 扩大至包括任何发?证券以换取现?的情况(而非现? 《上市规则》下只限於涉及一般性授权的个案). 《上市规则》已作下?修订: ? 要求额外披?其他信息项目,将有关发?证券以换取现 ?的公告的披?常规编纳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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