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1 |
3、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国证监会 核准意见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并负责具体实
12 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适当调整并确定发行时机、发 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以及其 他与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4、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市场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结果 以及项目实施进展,对募集资金拟投入额进行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 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 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 、市场情 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 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会计师等中介 机构,并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 有事宜;
9、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