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7-02

61 及10 条所承担的国际义务.我们对此并不同意.?如?文所述,建议的在业务?最终使用者8第1项:建议的 118A 条C把《2001 年版权(暂停实施修订)条例》(暂停实施条例)的安排落实为长期措施,致使在 业务中使用侵犯版权复制品的刑事责任,只适用於电脑程式、电影、电视剧或电视电影,以及音乐纪录四 类版权作品. 机构/个别人士 意见/关注事项 当局的回应 的罪行,已高於该协议第61 条的标准.因此,有关罪行的涵盖围,并没有与协议不符的情况.至於该协议的第10 条,亦只规定把电脑程式视为文学作品,但并无强制规定电脑程式的保障,必须与其他文学作品所获得的保障相同. 1.3 ! 亚洲电视有限公司 ! 电视广播有限公司 ! 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 亚洲电视和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建议把不属戏剧的节目纳入涵盖的围内.商业电台则建议纳入电台节目,电台节目可界定为香港的持牌广播机构原先通过无线电波传送的节目或节目的部分内容. 《

2001 年版权(暂停实施修订)条例》在二零零一年六月通过后,最 终使用者的刑事责任只适用於电脑 程式、电影、电视剧或电视电影, 以及音乐纪录等四类版权作品.这 获得社会人士的普遍接受.我们相 信作出的建议已在保护知识产权、 以及教学和资讯传播的实际需要两

9 第1项:建议的 118A 条C把《2001 年版权(暂停实施修订)条例》(暂停实施条例)的安排落实为长期措施,致使在 业务中使用侵犯版权复制品的刑事责任,只适用於电脑程式、电影、电视剧或电视电影,以及音乐纪录四 类版权作品. 机构/个别人士 意见/关注事项 当局的回应 者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我们认为 并无充分理由把不属戏剧的电视节 目和电台节目,亦纳入最终使用者 刑责的涵盖围内. 1.4 ! 香港律师会 建议纳入电子书籍. 基於电子书籍载有电脑程式,它们已被建议的第 118A (1)条所涵 盖. 1.5 ! 香港澳洲商会 不清楚为何某几类版权作品较其他类别得到更多保障,因为这种以类型为本的区分与《版权条例》的基本原则不符.另一方面,该商会认同,对所有形式的版权作品(例如影印本)实施刑事制 裁,可能并不恰当. 请参阅上文第1.2 项的回应.此外,有关最终使用者的刑事责任并 不适用於影印本.

10 第1项:建议的 118A 条C把《2001 年版权(暂停实施修订)条例》(暂停实施条例)的安排落实为长期措施,致使在 业务中使用侵犯版权复制品的刑事责任,只适用於电脑程式、电影、电视剧或电视电影,以及音乐纪录四 类版权作品. 机构/个别人士 意见/关注事项 当局的回应 1.6 ! 香港中小型企业联合会 根本不应设刑事制裁.如果认为民事补求措施并不能有效提供保障,便应简化民事诉讼程序以解决问题. 我们相信目前的建议已在保护知识 产权、以及教学和资讯传播的实际 需要两者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我 们把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前,己就 主要建议徵询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 会的意见,委员会大致赞成有关建 议.

1 第2项: 对建议的第 118A 条(最终使用者的法律责任)的详细意见 机构/个别人士 意见/关注事项 当局的回应 2.1 ! 香港大律师公会 根ㄒ榈 118A(1)条,引致 须负上刑事责任的基础应为 使用 而非 管有 .法律执业 者和 其他 专业 人士 不应为执 业 的目 的或 在执 业过 程中,例如 为客 户提 供意 见或 在司法程 序 中代 表其 客户 ,因 管有客户 所 提供 的侵 犯版 权复 制品而负 上 法律责任. 我们得悉大律师公会所关注的事项.我们需要更多时间详细研究这项建议,稍后会作出回应. 2.2 ! 亚洲专利代理人协会 (香港分区) ! 商业软件联盟 ! 香港美国商会 ! 香港影业协会 把建议的第 118A(1)条与建议 的第196A 条(订定 为贸易或业 务的 目的 或在 贸易或业 务的过程中 的涵义)一并理解时,第118(A)1 条似乎暗示任 何人 管有 属该 四类 作品的侵 犯 版权 复制 品并 在他 从事的某特 定行 业或 业务 的过 程中使用 该 侵犯 版权 复制 品, 才须负上 刑 事责 任. 此举 会令 当局难以 作 出检 控. 亚洲 专利 代理人协 会有关机构提出的诠释其实就是订定条文的原意.一如有关草案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所述,我们的目的在於就任何人在任何贸易或业务的过程中管有该四类版权作品的侵犯版权复制品,以期为了在该项贸易或业务的过程中使用该复制品,订立罪行,而草案已订定有关罪行. 有关机构提出的修订建议,把任何 人管有侵犯版权复制品及版权作品拟作的用途之间的 相同贸易或业务 关系除去,会扩大条文的涵盖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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