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02 |
2 年或
2 年以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 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 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 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 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 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 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经核查,公司与被派 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包含了上述条款.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认为,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合规. 律师核查意见
7 /
46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形,公司为全体员 工缴纳了社会保险, 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公积金的情形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了承诺,公司受处罚的风险较小.公司 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合规.
3、关于业务资质.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以下事项并发表 明确意见: (1) 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 许可、 认证、 特许经营权,对其齐备性、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2)是 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公司 的风险控制和规范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3)是否存在无法 续期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一、尽调过程 (1)查阅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 《关于 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2)查阅了公司《营业执照》 、 《公司章程》 ;
(3)查阅了《审计报告》 ;
(4)取得了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5)取得了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守法证明》 .
二、分析过程及结论性意见 (1)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 对其齐备性、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服务,拥有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体 系和产品链,提供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事代理、人才招聘等专业服务.
8 /
46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境内职业介绍服务;
人才供求信息咨询服务;
企 业管理咨询;
服务外包;
劳务外包;
人才测评、劳务派遣经营、人事代理、后勤 服务;
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生产流程、生产工段、工厂运营管理;
装卸搬运服务 (不含港区作业) 、仓储管理;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经营的业务未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 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 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因此,公 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应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规定: 劳务 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 应当由子公司向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 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