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02
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LIPENG CO.

, LTD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邹革庄村)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版) 二零一二年六月

2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 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 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 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3 特别提示

1、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及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 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或自然人 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2600 万股(含2600 万股),具体发行数量 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 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因公司于

2012 年3月30 日完成了

2011 年度利润分配,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0 元(含税) ,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26,245,211 股(含本数) .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

2012 年3月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0.54 元/股.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下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因公司于

2012 年3月30 日完成了

2011 年度利润分配,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0 元(含税) ,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不低于 10.44 元/股.

5、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400 万元.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用于模具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 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高档组合式防伪瓶盖技 术改造项目、瓶盖厂新增年产

2 亿只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线建设项目等三个投资项目.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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