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9-07-02

某个 实 用什么 名 来表达 , 某个 名 表示 什么 实 ,既没 有 自然 的法则 , 也 没有固定 的模式 , 而是 约定 俗成 的结果 . 一经 约定 俗成 , 什么 名 表达什么 实 就是确定的了 , 这样 的 名 就成 了人们表 达和 交流 思想 感情的工 具.荀子 的这 个定义还 认识 到了 名 的符号性 , 名 既不 是 实 本身的 一部分 , 也不是 实 的某种属性 , 而是人们约定后附加在 实 上的一种符号 , 以便 实 不在场 时人们 可以用 名 来代表它 . 苏珊 ・ 朗格 S ・ K ・ a L g n e r 曾说 : 一个符号 , 可 以是任意一种偶然 生成 的事物 ( 一般都是以语言形态出现的事物 ) , 即一种可 以通 过某种不言而喻 的或约定俗成的传统 , 或通 过某种语 言的法 则 去代表 某种与它不 同的另外的事物 . '

2 、 名 的分类 故万物虽众 , 有时而欲遍举之 , 故谓之物 , 物也者 , 大共名也 . 推而共之 , 共则 又共 , 至于 无共 然后 止.有时而 欲偏 举之 , 故谓 之 鸟兽 , 鸟兽也者 , 大别名也 . 推而别 之,别则又别 , 至 于无别然后 止.荀子 的这 种分类是 根据 名 表示的对 象的 范围大小进 行的分类 . 大共 名 是所有事物共有的 名,例如: 物 . 共名 是一 类事物共有的 名, 别名 是 一类事物 中一 部分事物的名 , 例如: 动物 这个名是 动物这 类事物共有的名 , 它就是 一个 共名 , 马 是动物这 类事物 中一部分事物的 名,它就是 ・ 个 别名 . 大别名 是 某个事物的名 , 例如 : 减 是某个奴隶的名 , 它就 是一 个 大别名 .

3 、 命 名 的原则 然后 随而命之 : 同则同之 , 异则异之 ;

单足 以喻则单 , 单不足 以喻则兼 , 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 , 虽共 , 不为害 矣.知异实者之 异名也 , 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 , 不可乱也 , 犹使同实者莫不 同名也 . 在这段 话中,荀子提出 了两条正名 原则 : 其一 是: 同则同之 , 异则异之 , 即相同的实就命 以相 同的名 , 不同的实就 命以不 同的名 . 例如,同是马这类事物就 命一 马 名,如果一类事物是 马,另一类事物不是 马,就不能都命名为 马 ,而应该 用不 同的 名 称呼 它们 . 知道是不 同的实就要命 以不 同的 名 ,就像相 同的 实命 以相 同的 名 一样 . 其二是 : 单足 以喻则单 , 单不足 以喻则兼 , 意思是 如果单音词 能够表达清楚就用单音词 , 如果 单音词表 达不 清楚就用复音词 . 例如 , 如果只需要表达清楚这是些什么动物时 , 我们就可 以用 马 、 牛 这类单音词 ;

如果要表达清 楚这是些什么颜色的动物时 , 我们就要用 白马 、 黑牛 这类复 音词 . 如果单音词 与复音词不相互 违避 ( 即不相互 冲突 ) , 我们就可 以共同使用它们 , 这样并不会造 成什么危害 , 例如 : 当下在我们身边有一匹 白色的马 , 有人指着它问 : 这是什么动物? 我们既可 以回答 说:这是一 匹 马 ,也可以回答说 : 这是 一匹 白马 . 同时使用 马 或 白马 并没 有引 起什么混 乱.在先秦诸 了中 , 对 名 认识得最深 刻、讨论得最充分的就是 以上 四家 . 通过对 以上 四家关于 名 的理 论的分 析 我们 可 以看出 : 名 在先 秦诸子那 里是称谓事物的 名称 或 摹拟事物 的 文字 , 即语言符 号和 文 字符 号.印度大乘唯识宗 七因 明 学说的逻辑特征 【 日 1武邑尚邦 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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