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03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1年8月5日9:30在公司总部4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杰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 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条件,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5,000万股,在该发行范围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用集团 )以及境 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境内投资者等特定投资者. 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公用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5.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1年8月8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6.56元/股.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公用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 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6.限售期安排 公用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