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03 |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修改《 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和上市交易事宜;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 的其它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董事会后召集股东大会时间的说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后,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完成后,公 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案如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1-2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增加公司资本实力,提高供暖能力,提升技术装备能力,降低财务成本,进而增强 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公司价值,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 民币普通股(A股). 具体方案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1年8月8 日),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即6.56元/股.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 机构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3、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5,000万股, 其中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的母 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公用集团)以人民币1.5亿元现金认购,其认购价格与本 次发行的价格相同,并且不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询价. 其余股份由其他特定对象认购. 其他特定对象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QFII 以及其他 合格的投资者等.
4、上市地和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用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 交易或转让;
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5、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9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