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3 |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 、 《证 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规定和要求,在2018 年度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公司 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不受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包强,男,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兰州商学院讲师、 教授,现任广州金融学院教授.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忠,男,中国国籍,1966 年出生,教授.历任东北电力大学副教授、教授,清 华大学副教授.现任华北电力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世存,男,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律师.历任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 师;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天 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韩建春,男,中国国籍,1982 年出生,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审计一部副主任.现任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2 序号日期 会议届 次 事项 意见 类型
1 2018 年1月16 日 第五届 董事会 第四十 二次会 议
1、关于公司拟采用乌鲁木齐银行合作的第三方供应链金融 服务平台向供应商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收 电费、采暖费、燃气费协议》的议案;
3、关于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公司天河热电 分公司发电机组环保设施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并签订相关 合同的议案;
4、关于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收购新疆利 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65%股权的议案;
5、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
2 2018 年1月19 日 第五届 董事会 第四十 三次会 议
1、关于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三期)的议案;
2、关于提名王世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3、关于提名韩建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