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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T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团体标准 T/CCCMHPIE 1.9―2016 植物提取物 积雪草提取物 Plant extract―Gotu Kola extract 2017-06-21 发布 2017-07-01 实施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和GB/T 2004.1―2016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云飞、李杰、罗勇为、黄华凤、李元元.
1 植物提取物 积雪草提取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积雪草提取物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积雪草为原料经提取、精制后,喷雾干燥而成的积雪草提取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74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工艺要求 3.1.1 植物原料 为伞形科植物积雪草 Centella asiatica(L.)Urban 的干燥全草.每年
5 月~10 月收集积雪草原料,除杂后, 经晾干或烘干即得. 3.1.2 工艺过程 原料→提取→分离→纯化→喷雾干燥→产品 3.2 产品要求 3.2.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2 表1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色泽 黄棕色 气味 积雪草特殊气味 状态 均匀、无可见异物的粉末 3.2.2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理化要求 项目指标鉴别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示两个相 同的紫红色斑点,且比移值符合. 积雪草总苷/ % ≥
25 水分/ % ≤ 5.0 灰分/ % ≤ 3.0 粒度 (80 目筛通过率 ) / % ≥
99 重金属(以Pb 计)/ mg/kg ≤
10 铅(Pb)/ (mg/kg) ≤ 3.0 镉(Cd)/ (mg/kg) ≤ 0.3 砷(As)/ (mg/kg) ≤ 1.0 汞(Hg)/ (mg/kg) ≤ 0.1 铜(Cu)/ (mg/kg) ≤ 5.0 表注 1:积雪草总苷为羟基积雪草苷、积雪草苷、羟基积雪草酸、积雪草酸
4 种有效成分之和. 3.2.3 微生物要求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4微生物要求 项目指标细菌总数/ (CFU/g) ≤
1000 霉菌及酵母菌数/ (CFU/g) ≤
100 大肠菌群/ (MPN/g) ≤ 3.0 大肠杆菌 不得检出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3.2.4 其他污染物 其他污染物限量要求,依据不同要求,应符合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于出口产品,应符合出口目的 国相关法规的规定.
3 4 检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启开试样后,立即嗅其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