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7-04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WPG (Shanghai) Smart Water Public Co.

, Ltd. 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 招股说明书摘要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号楼)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及摘要,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 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方案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 根据发行方案,发行不超过 4,259.61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本次发 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相关费用的分摊原则 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在 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中扣减.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事项涉及的公司发行股份数量、 各 股东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分摊等项进行调整.

二、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纪玺和董事孙海玲夫妇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其他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柳 兵、杨峰、李铎、徐宏建、王式状、李佳木、丁凯、盛松颖、冷宏俊、郝超峰、 王浩丞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该部分股份.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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