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04 |
(二)稳定股价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可以视公司实 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选择单独实施或综合采取以下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威派格股票;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 公司董事会应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 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 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 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 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后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的终止条件 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自第
91 日起自动重新生效,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按照前 述承诺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董事会需另行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 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安排
1、公司回购威派格股票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回购股份, 发行人将自股价 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 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威派格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董 事会上,对回购股票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纪玺、孙海玲承诺,在威派格就回购股票事 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票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纪玺、孙海玲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 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 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 法》 、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 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三分之一, 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 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 合《公司法》 、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在 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 方可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