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6 |
289 担保物 , 于是 , YT 集团便利用其对 DY 证券的绝对控股权和人事任免权 , 要求DY 证券为其关联企业海口 NY 大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NY 大厦) 的银行 借款提供担保 .
2003 年10 月22 日,DY 证券董事会通过董事会授权委托书 , 授权其董事长蒋某某全权决定有关该公司贷款 、 抵押 、 质押 , 以及对外抵押 、 质押事宜 , 并签署相关文件 , 规定每笔业务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 授权有效 期自
2003 年10 月22 日至
12 月31 日.2003 年11 月16 日,DY 证券由其董 事长蒋某某代表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海南某支行签订质押担保合同 , 以港币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定期存单
5 000 万港元为 NY 大厦在该行
5 000 万元人民币 一年期限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
(二) 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归还贷款 DY 证券曾在 NY 大厦上述贷款到期前 , 与深圳发展银行海南某支行洽商 , 要求延期该贷款 ,但遭到拒绝 , 且该行坚称如果 DY 证券不代为归还贷款 , 银 行将扣划 DY 证券的港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款 . 在此关键时刻 ,DY 证券董事 长蒋某某筹资无门 ,为解燃眉之急 , 首先想到的便是 DY 证券的客户交易结算 资金 ,授意 DY 证券其他高管 , 如果 DY 证券没有自有资金 , 则先挪用客户交 易结算资金归还该贷款 . 根据蒋某某授意 , 考虑到如果港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被扣收 ,弥补时需要外汇管理局批准 , 不太方便 , 于是 , DY 证券董事兼总裁 陈某某 、 执行董事王某某等经研究后便决定挪用人民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归还 该贷款 . 迫于还贷压力 ,且DY 证券当时并没有大额自有资金 ,经营困难 ,根据 DY 证券大股东 YT 集团授意 ,
2004 年11 月15 日,DY 证券违法从其所在的华夏 银行上海某支行开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划出
5 000 万元 , 转账到其在深 圳发展银行海南某支行开立的自有资金账户 , 再转到 NY 大厦在该行开立的账 户内 ,用于归还该公司的贷款 , 该行为致使 DY 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人民币 账户出现
5 000 万元资金缺口 .
二、违法违规原因分析
(一) 立法不足 、 违规成本低 , DY 证券大股东将 DY 证券视为 提款机 大股东占用证券公司 、 上市公司巨额资金的现象在我国资本市场一直存 在,我国往往将其界定为违规 , 且主要处罚公司 , 对违规行为人的处罚偏轻 .
第四章 证券经营机构违法违规
290 受罚成本与违法收益严重不对等 , 使得大股东漠视法纪 , 肆意挪用 . YT 集团 是海南屈指可数的几家民营大企业之一 , 其董事长蒋某某和一些民营资本家 一样 , 采取各种手段试图实现自己资本超快速扩张的梦想 . YT 集团对 DY 证 券的
3 亿多元出资并不是它自有的闲置资金 , 因而蒋某某在 DY 证券成立不 足半年时间就抽回了超过其出资额的资金 , 他投资 DY 证券的主要目的是将 其作为融资平台 .
(二) 受体制因素影响 ,DY 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保管存在制度 缺陷 本案案发时 ,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制度存在较大缺陷 , 主要包 括:①客户将其交易结算资金交给证券公司 , 由证券公司存入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 而这个专用账户是以证券公司的名义开 立的 ,客户无法了解自己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情况 ,证券公司为客户 管钱 的模式 ,为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提供了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