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07 |
2014 年10 月20 日 三年 已履行完毕 陈东、 汪敏 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 为避免与宝馨科技、友智科技可能 产生的同业竞争,陈东、汪敏夫妇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 ,承诺: 除已纳入本次收购范 围的资产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均未从事 气体流速流量测量设备、 锅炉优化燃烧系统中的煤粉流速流 量、风速风量监测系统和环保监测 系统中的烟气流速流量监测系统的 研发、 设计和销售 , 也未从事其他 与友智科技、宝馨科技及其下属公 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本人持有 宝馨科技股份期间,本人及其关联 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 资、合作或联合经营)从事、参与 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宝馨科技及 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 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 也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宝馨科 技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 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 体 .
2014 年10 月20 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陈东、 汪敏 关于减少和规 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 为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 陈东、汪敏夫妇出具了《关于减少 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承诺: (1) 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 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宝馨科技及其 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 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能够通过 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 易,将由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 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控制或影 响的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宝馨科技及 其控股子公司拆借、占用宝馨科技 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宝馨 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代垫款、代偿 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2) 对于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 与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无 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
2014 年10 月20 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6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 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人及本人 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宝馨科技及其 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依 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宝馨科技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 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 人在宝馨科技权力机构审议涉及本 人及本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的关联 交易事项时主动将依法履行回避义 务,且交易须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后方可执行. (4)本人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 使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 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 承诺导致宝馨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 损失的,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 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5) 因友智科技在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 准证书前即委托未取得计量器具制 造许可证的单位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