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7-07 |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06年12月2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管.2007 年1月5日在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五 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会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 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董事长李德禄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举手表决, 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 建设的议案》 ;
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公司所属营销公司于
2006 年9月接受了自 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的年度 《药品质量管理规范》 (GSP) 的复检,认为其经营场所不符合 GSP 的要求,限期
2006 年底前完成 整改. 鉴于此,为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 求,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 GSP 规范要求的约
2700 平方米左右的经营场所,预计资金约
17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 计机构的议案》 ;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价函[2006]146 号 《统一委托审计通知书》及中国盐业总公司 中盐审[2006]305 号 文件要求,聘请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06 年度审计工
2 作,经协商,2006 年度本公司拟支付其审计报酬
4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机构设置的议案》 ;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了有效地整合内部资源, 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对下列经营机构作以下调整:
1、 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养殖分公司变更为养殖分厂, 并入公司制盐事业部管理;
2、撤消制盐事业部机电分厂,成立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安装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加碘食 用盐、化工原料盐、农牧渔业盐产品;
金属钠、液氯盐化工产品;
天 然胡萝卜素系列产品、盐藻粉盐田生物产品;
医药制品、电力、蒸汽 及运输.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加碘食用 盐、化工原料盐、农牧渔业盐产品;
金属钠、液氯盐化工产品;
天然 胡萝卜素系列产品、盐藻粉盐田生物产品;
医药制品、电力、蒸汽及 运输;
污水处理、 中水回用(只限工业用);
机械加工、 压力容器制作、 压力管道安装、锅炉安装、制桶. 原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
7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