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11 |
2011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2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4月重要声明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投证券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和 信息均来源于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家乐 、 公司 或 发 行人 )对外披露的《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 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中投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 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该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投证券所作的承 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投 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要
1、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本期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 可[2011]1927号 文件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债券面值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2、 债券名称: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简称 本期债券 ) .
3、债券简称及代码:11万家债、112084.
4、发行主体: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4亿元.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 价发行.
7、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债券利率、计息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40%,采用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2017年5月15日一次兑付本金;
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5年5月15日 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至2017年5月15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其中一个基点 为0.01%.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 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 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11、起息日:2012年5月15日.
12、付息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间,自2013年起每年5月1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3年至2015年间每年的5 月15日.
13、兑付日:2017年5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 年5月15日.
14、担保方式:公司以合法持有的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100%股权和 顺特电气有限公司92.46%股权为本期公司债券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北京恒信德律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恒信德律评报字[2011]90号、京恒信德律评报字 [2011]8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1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广东万家乐燃气 具有限公司100%股权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4,847.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