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12 |
5、已开通上交所CA证书.
6、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应在2015年3月4日(含,T-6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持有的沪市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为1,000万元(含)以上.
7、根据《备案管理细则》第四条,网下投资者指定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得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也不得为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 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
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 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8、根据《业务规范》,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的投资 者,不得参与报价.
9、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如下规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不得向下列对象配售股票: ①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 工;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 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 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8 ②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③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④本条第①、②、③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 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 偶的父母;
⑤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 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 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⑥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本条第②、③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