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07-15 |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5 月1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5月17 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 选择权,则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5月17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5月17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公司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 权的公告.本次债券的赎回日为
2019 年5月17 日.若公司决定行使赎回选择 权,本次债券将被视为第三年全部到期,公司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 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 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利息支付方式相同, 将按照本期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券登记机构 的有关规定办理.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且投资者不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 券将在第
4 年、第5年继续存续.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 售支付工作.
13、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须按发行人发 布的回售实施办法公告,在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之前进行登记,回售登记经 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若债券持有人未在 回售登记日进行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14、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 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1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6、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评级
2018 年6月13 日出具的跟 踪评级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7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19、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行使情况 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5.50%, 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本公司选择不行使赎回权.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5.50%, 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5.5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内(2019 年5月17 日至
2021 年5月16 日)固定不变.
三、
16 三聚债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