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07-15 |
2018 年11 月7日至
2021 年11 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相关机构
1、发行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雷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金运大厦 A 座9层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曹华锋、张冠卿 电话号码:010-82685562
2、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0 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人:曹林丽 电话号码: 020-2338501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证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人:赖达伦
电话:0755-21899325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