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5 |
现有的内部 控制能够预防并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 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全体股东权益,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及时性;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深交所有关内控指引的情 形,曾发生违规签署协议事项,但后续公司及时终止前述事项,未对股东权益造成实 际损害,公司已对其进行积极整改.未来期间,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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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302096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漳泽电力于
2018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通过以下措施对漳泽电力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 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一)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制度及管理 制度、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各类原始凭证等;
(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审计部、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进行沟通;
(三)审阅公司出具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302096 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8 年度,漳泽电力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有 部分瑕疵,曾发生违规签署协议事项,但后续公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