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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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2060 普安县发展 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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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2060 注:1.咨询途径一栏应填写咨询单位、电话(网址) 2.投诉渠道一栏需填写举报单位及电话(邮箱) 附件
4 限时办理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18 年8月20 日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权力类别 设立依据 法定办结时 限 办结时限 (原则上 不超过法定办结 时限的 50%) 投诉渠道 备注
1 权限内企 业投资项 目备案 普安县发 展和改革 局 其他行政 权力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 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九条 项目核准、 备案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应当依法对项目进行核 准或者备案, 不得擅自增减审 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10 工作日 普安县发展 和改革局
电话: 0859-7232060
2 权限内企 业投资项 目核准 普安县发 展和改革 局 行政许可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 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 一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 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
20 个工 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 决定, 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 提出审核意见. 项目情况复杂 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的, 经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 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时限,但 延长的时限不得超过
40 个工 作日, 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 由告知项目单位.
20 个工作日
10 工作日 普安县发展 和改革局
电话: 0859-7232060 项目核准机关需要委托 评估或进行专家评议的, 所需 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 限内.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将咨 询评估或专家评议所需时间 书面告知项目单位.
3 政府定价 普安县发 展和改革 局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价格法》《政府制 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 委令
2006 年第
42 号令)《贵州省 定价成本监审目录(2016 年版)》 (黔发改成本 〔2016〕
1354 号) 《政 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贵州省 〈政 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 《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
30 个工作日
30 个工作日 普安县发展 和改革局:
电话:7232060 注:投诉渠道一栏需填写举报单位及电话(邮箱) 附件
4 限时办理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普安县教育局 时间:2018 年8月24 日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部 门 权力类 别 设立依据 法定办 结时限 办结时限 (原则上 不超过法 定办结时 限的 50%) 投诉渠道 备注
1 权限内民办 学校的举 办、分离、 合并、终止 的审批 普安县 教育局 教育股 行政 许可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 教育的民办学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举办实施 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 批机关批准.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 式答复. 第五十四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 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五条 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 准.申请变更为其他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