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15 |
4 第十二条 结算参与人进行卖出开仓的, 上交所按照本办法 规定的开仓保证金计算公式, 计算其卖出开仓申报对应的开仓保 证金额度. 结算参与人保证金日间余额少于卖出开仓申报对应的开仓 保证金额度的,该卖出开仓申报无效.结算参与人保证金日间余 额等于或者高于卖出开仓申报对应的开仓保证金额度的, 该卖出 开仓申报有效, 上交所在其保证金日间余额中扣减相应的开仓保 证金额度. 结算参与人进行买入开仓时,其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保证金 (以下简称 资金保证金 )日间余额少于买入开仓对应的权利金 额度的,该买入开仓申报无效.资金保证金日间余额等于或者高 于买入开仓对应的权利金额度的,该买入开仓申报有效,上交所 在其保证金日间余额中扣减相应的权利金额度. 第十三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 准,对客户卖出开仓申报计算对应的开仓保证金额度,并根据客 户保证金余额情况,对其卖出开仓申报进行前端控制. 期权经营机构接受客户卖出开仓委托时, 应当在客户保证金 余额中扣减对应的开仓保证金额度. 客户保证金余额小于对应的 开仓保证金额度的,不得接受其卖出开仓委托. 期权经营机构还应当根据客户保证金余额、 合约持仓数量等 情况,对客户的买入开仓、买入平仓和卖出平仓委托进行前端控 制,对客户保证金、持仓数量不足的委托应当予以拒绝. 第十四条 合约标的为股票的, 每张合约的开仓保证金的计
5 算公式为:
(一)认购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合约前结算价+ Max (21%*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10%*合约标的前收 盘价)]*合约单位.
(二)认沽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Min{合约前结算价 +Max(19%* 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10%* 行权价) , 行权价}*合约单位. 本办法中的认购期权虚值=Max(行权价-合约标的前收盘 价,0) ;
认沽期权虚值=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0) . 第十五条 合约标的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 交易所交易基金 )的,每张合约的开仓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
(一)认购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合约前结算价+Max (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 7%*合约标的前收盘 价)]*合约单位.
(二)认沽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Min[合约前结算价 +Max(12%* 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 行权价) , 行权价]*合约单位. 第十六条 结算参与人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应当达到中国 结算的要求.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由结算参与人以自有资金交 纳. 结算参与人结算准备金小于零, 或者开盘时结算准备金大于 零但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的, 不得进行买入开仓、 卖出开仓. 第十七条 每个交易日日终, 中国结算按上交所公布的合约
6 结算价格计算并收取结算参与人应当交纳的维持保证金. 合约结 算价格计算方式由上交所及中国结算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合约标的为股票的, 每张合约的维持保证金的计 算公式为:
(一)认购期权义务仓维持保证金=[合约结算价+Max (21%*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 10%*合约标的收盘价) ] *合约单位.
(二)认沽期权义务仓维持保证金=Min[合约结算价 +Max (19%*合约标的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 10%*行权价) , 行权价] *合约单位. 第十九条 合约标的为交易所交易基金的, 每张合约的维持 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