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16 |
2013 06
01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70372040) ;
湖南省软科学项目( 2008ZK3095) ;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NCET
06 0703) [作者简介]王善平( 1964― ) , 男, 湖南邵阳人, 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 教授, 博士生导师, 从事会计理论研究;
赵聪聪( 1988― ) , 女, 山东莱芜人,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从事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
赵国宇( 1972― ) , 男, 湖南邵阳人, 广东商学院会计 学院讲师, 博士, 从事公司治理、 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
①如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约为6% ;
纳斯达克每年的退市率达8% ;
英国AIM 的平均退市率高达12% , 意味着每年约有200 家 上市公司退市. 审计理论研究 扭亏动机下审计师变更决策与年报披露的及时性研究 王善平1,
2 , 赵聪聪2 , 赵国宇3 ( 1. 湖南师范大学 商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81;
2. 湖南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79;
3. 广东商学院 会计学院, 广东 广州 510320) [ 摘要]以2003―2011 年因连续两年亏损而被ST 且第三年扭亏为盈的沪、 深A 股上市公司为样本, 研究其在扭亏为盈 年审计师变更决策及其与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关系.研究发现: 上市公司在亏损第二年收到非无保留意见比收到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更容易在扭亏为盈年变更审计师;
事务所更换为小规模事务所且更换的时机越晚, 审计意见越容易得 到改善;
审计师更换的时机越早、 审计意见得到改善的ST 公司年报披露越及时.另外, 审计意见类型 对退市的影响不 大, 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 作为恢复上市的必要条件之一具有较大的 杀伤力 . [关键词]扭亏动机;
审计师变更;
变更时机;
年报及时性;
退市新指标;
特别处理制度;
审计意见;
年报披露 [中图分类号]F239.
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4 4833( 2014)
01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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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自1998 年我国推出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 以下简称 ST)制度以来, 大量 ST 股 僵而不 死 、 停而不退 现象逐渐成为资本市场的一大 诟病 .自1999 年至今(截至2013 年5 月20 日) , 沪、 深两市共83 家上市公司退市, 退市率仅为3% , 远低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6% ―12% 的退市率① . 造成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率较低的原因之一是我国不完善的退市制度.按照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将被 ST, 连续三年亏损且不能在限期内扭亏则将被退市.单一的退市标准为 业绩较差的公司避免退市提供了操作空间, 有学者将其归纳为 一二一 法则, 即上市公司连亏两年 后, 再做出一年的盈利数据, 如此反复, 便不会达到 连续三年亏损 的退市标准.无论是当年的 银 广夏 , 还是今天的 绿大地 , 都证明了这一法则的存在.
2012 年7 月, 深交所和上交所对原退市制度进行了第7 次修订, 纳入了包括审计意见类型等在 内的7 大新退市指标.这些新指标规定若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 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则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连续两年(三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则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规定中还新增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数 作为上市 公司恢复上市的必要条件之一.那么, 这些新指标的 杀伤力 有多大?一项新制度的颁布, 必然建 立在大量现实经验的基础之上.如果在这些新指标颁布前, ST 公司不会容忍连续三年甚至两年被审 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并成功购买了审计意见, 同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贡献不大, 由 于大部分扭亏为盈的上市公司根本不会触及这些新规的 警戒线 , 因此, 新指标的 杀伤力 并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