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7-17 |
四、主要内容 围绕健全制度体系, 拓展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完善评价标准, 创新评价办法,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 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 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健全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 ―
5 ― 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 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 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
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 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 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 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
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 应一级教师;
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
原 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 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 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 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 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5.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过渡.现有在岗中小学教 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按照原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 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
(二)完善评价标准 ―
6 ― 1.国家制定新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新的 评价标准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 充分体现中小 学教师职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
充分考虑教 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 先, 注重师德素养, 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 注重教育教学方法, 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 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 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2.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的基本标 准条件,根据我省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小学校的特点和教 育教学实际,制定中小学教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附件 3-7) .具 体评价标准条件综合考虑乡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 对农村教师予 以适当倾斜, 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在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小学和教 学点任教;
体现中学、小学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有所区别;
对少数 特别优秀的教师允许破格申报评审. 3.各市州要根据国家和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 制定符合地方教育发展实际的评价标准细则,体现不同学段、不 同职称等级、不同地域学校的特点和要求.
(三)创新评审机制 1.根据国家简政放权、管理重心下移和提高行政效能的指 导思想, 中小学教师职称 (职务) 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实施. 正高级教师职称由省里组织评审;
高级教师职称由市州组织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