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7-17

6 名,与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之和不超过

200 人, 符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 转让股票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的, 中国证监 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但发行对象应当符合本办 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综上,开源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累计股东人数不超过

200 人,符合 《管理办法》中关于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定向发行的条件.

二、挂牌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经核查,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已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上述《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上 保证了现有公司治理机制能为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 保证了股东充分行使知 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 关于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4 综上,开源证券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行良好,相关机构 和人员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健全、 运作合法规范,不存在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章相关规定的 情形.

三、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利树股份按照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与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公告,包括股票发行方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票发行认购公告等,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 开源证券认为,利树股份自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推荐主办券商的督导下,按照《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要求,规范地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未曾因信息披露违规或违法,被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依法采取监 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或给予行政处罚.开源证券也未 发现利树股份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

四、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规定

(一)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与汤贵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与 其他发行对象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对象为

11 名自然人,具体认 购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姓名 认购方式 认购股份数(万股) 认缴金额(万元)

1 方向中 现金 460.00 1,104

2 王利娟 现金 150.00

360 3 谢崇标 现金 150.00

360 4 施宏 现金 100.00

240 5 叶林英 现金 100.00

240 关于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5 序号股东姓名 认购方式 认购股份数(万股) 认缴金额(万元)

6 赵利英 现金 50.00

120 7 黄展坤 现金 50.00

120 8 朱勇 现金 40.00

96 9 冯梅 现金 20.00

48 10 曹娟 现金 15.00

36 11 汤贵容 股权 1,582.50 3,798 合计 2,717.50 6,522

1、方向中,公民身份号码:33010619690401**** 根据《证券持有人名册》,方向中为公司现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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