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9-07-18 |
? 将终止的子基金的基金单位将自
2019 年8月6日(「停止交易日」)起停止交易;
意即自停止交易日起,即不允许再在香港联交所上买卖基金单位及增设与赎回基金单位;
? 基金经理将自停止交易日起变现将终止的子基金的所有资产.因此,从停止交易日起: (i)将终止的子基金的基金单位将不再进行交易,亦不能再增设与赎回将终止的子基金的 基金单位;
(ii)基金经理将开始变现将终止的子基金的所有资产,因此将终止的子基金 将不再跟踪指数,亦无法达到其跟踪指数表现的投资目标;
(iii)将终止的子基金不再向 公众推广;
(iv)将终止的子基金将主要持有现金;
及(v)将终止的子基金仅会以有限方式 营运;
? 为尽量减低在停止交易日后用於管理将终止的子基金的进一步成本、费用及支出,以及 合乎投资者的最佳利益,基金经理已向证监会申请并已获准在自停止交易日起至撤销认 可资格日止期间获豁免严格遵守守则的以下条文: ? 第10.7章(有关刊登暂停交易的公告)r ? 附录一第
4、17(a)及17(b)段(有关提供实时或接近实时的估计资产净值或相关组合 参考价值 (R.U.P.V.)(定义见守则及第5.3条)及最后收市时的资产净值)r及?第6.1及11.1B章(有关更新将终止的子基金的章程及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料概 要」)). 有关所获授豁免的详情和条件在下文第5条中说明;
? 基金经理确认,除下文第5.2至5.4条所列守则的特定条文外,基金经理将继续遵守守则的 所有其他适用条文、信托契氖视锰跷募捌渌视梅杉肮娑,直至撤销认可资格日为 止;
3 ? 基金经理将於谘询受托人及将终止的子基金的核数师后,宣布向於
2019 年8月8日(「分派记录日」)仍维持投资者身份的投资者派发末期分派(定义见第1.2条),末期 分派预期将於
2019 年8月30 日或该日前后(「末期分派日」)支付;
? 根鹁碓诒竟婕巴ǜ嫒掌诳苫竦玫淖柿,基金经理预期不会在末期分派之后进 行进一步分派.然而在不太可能发生的情况下,末期分派之后或有进一步分派,基金经 理将发布公告通知相关投资者;
? 到受托人与基金经理达成将终止的子基金不再存有任何未偿还的或有或实际资产或负债 的意见之日,受托人与基金经理将开始完成将终止的子基金的终止事务(即终止日). ? 从停止交易日起直至至少终止日为止期间,基金经理将维持将终止的子基金的证监会认 可地位及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待香港联交所批准后,预期除牌将与撤销认可资格 同时或前后生效;
? 基金经理将设定将终止的子基金的经常性开支上限为每年3%,直至终止日为止.基金经 理将承担自本公告及通告日期直至并包括终止日所有与终止将终止的子基金相关的未摊 销的初步开支及成本及开支(与将终止的子基金资产变现有关的交易成本及任何税款除 外). ? 基金经理预期撤销认可资格及除牌将於终止日或终止日后不久进行(请注意,此前向投 资者发行的将终止的子基金的任何产品文件,包括将终止的子基金的章程及产品资料概 要,应保留仅供个人使用,不得用於公开传阅);
及?投资者应注意下文第7.1条所载的风险因素(包括流动性风险、基金单位按折价或溢价买 卖的风险、自本公告及通告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期间的追踪误差风险、资产净值下调 风险、无法追踪指数风险、延迟分派风险及市场庄家失效风险).投资者在买卖将终止 的子基金的基金单位或就将终止的子基金的基金单位决定行动步骤前,应审慎行事,并 谘询专业及财务顾问. 谨此促请股票经纪及财务中介机构: ? 将本公告及通告之副本转交予其持有将终止的子基金的基金单位之客户,并尽快告知其 有关本公告及通告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