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18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未发生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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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万元(含人民币7,500.00万元),拟用于全资子 公司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投资及补充 流动资金等,借此以增强公司实力、扩大业务规模,有利 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有提升,资产负 债率将下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以改善,同时内部管 理效率将得到提升,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 有积极影响.
(四) 本次发行不存在其他特有风险.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 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股东及其关联方严重 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二) 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 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 不存在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十四个月内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
(四) 不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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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介机构信息
(一)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项目负责人:李革 项目组成员(经办人):文君然、李畅 联系
电话:010-88321818 传真:010-88321912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单位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王冠 联系
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三)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