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3-07-23 |
五是保险金额确定和给付上的区别:前者主要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等因素由政府确定,依照规定给付,而后者则按照合同约定给付;
六是保障程度不同:前者当前仅满足于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或者等于最低工资,低于劳动者原工资标准,而后者保障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投保人交费的多少;
七是管理体制不同:前者由国家授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后者则由保险公司管理. 第一部分 工伤保险条例的最新规定及立法亮点
(一)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二)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
(三)简化规范了工伤认定程序
(四)较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
(五)减轻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
(六)进一步重视工伤预防工作
(七)加大了强制力度
(一)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认定范围从原来的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扩大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社会保险法》第37条规定了不认定工伤的范围:故意犯罪;
醉酒或者吸毒;
自残或者自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视同工伤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简化规范了工伤认定程序对于事实清楚、双方无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的认定时限,由60天缩短为15天 .取消工伤认定争议的行政复议前置规定 .规定工伤认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