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7-04-07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三)、关于开发区行政主体资格的主要分歧 (1)派出机关说实践中,开发区管理机构所管事务较为复杂, 所辖范围较宽, 其拥有的权限与同级别地方政府相差无几.而且从开发区管理机构在实际中所充当的角色、履行的职能和发挥的作用来看,开发区应属于派出机关,具备行政主体资格.?(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说开发区管理机构行使的是对整个开发区范围内行政事务的管理权,是综合性的行政职权,明显不是具体授权类型,而是概括授权,这一特点可以从开发区条例的相关规定看出,我国目前的开发区条例大都对开发区管理机构予以明确概括授权,符合授权主体的特征.?(3)派出机构说根据目前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开发区管理机构应被认定为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原则上,派出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的授权. 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 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派出机关有三类:

1、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设立的主要条件是 在必要的时候 和 经国务院批准 ;

2、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所,设立的主要条件是 在必要的时候 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 ;

3、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设立的主要条件是 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 派出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部门行政法根据有关行政领域的具体情况对派出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作出规定.派出机构在日常生活中则很多,例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最大的区别在于: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而派出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授权.

(四)、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行政主体资格的认定

1、审查权能要素,即行政主体是否能够独立的拥有并行使行政职权;

2、行为要素,即行政主体是否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实施一定的行为;

3、责任要素,即行政主体是否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司法实践中,首先审查是否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授权,赋予被诉的行政机关相应职权,这一过程主要是查明识别法律依据;

其次需要审查被诉的行政机关是否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此阶段需要通过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事实进行调查,一些以书面方式作出的行政行为,最直观的识别方法是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以署名方式进行判断;

在审查是否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上,则往往依赖于查询被诉行政机关相关组建资料以及备案的资料,用类似于审查法人资格的方式审查行政机关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最高法院要求:行政审判要求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对于重大改革事项,要看是否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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