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7-04-07 |
对于一般事项.不做过多苛求. 要准确掌握 重大 改革事项的标准,对于确属 重大 的改革事项,坚持立法先行、于法有据;
要认真分析相关改革事项是否符合中央的要求,对于符合中央要求的改革事项,做到依法支持、稳步推进;
要认真审查相关改革事项是否符合正当法律程序,对于符合正当法律程序的事项,要提供相应的司法保障;
要认真把握依法审查是否影响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效率,对于涉及具有紧迫性的改革事项,要注意维护改革的实际成效.
(五)、几点建议: (1)修改《地方组织法》? 在《地方组织法》中增加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设立管理机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设立管理机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2)修改《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 第八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是开发区所在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改派出机构为派出机关. 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市人民政府批准,开发区管委会设立办事机构,负责开发区内的行政管理事务.第十一条 开发区内工商行政管理、外汇管理、银行、海关、商检、检疫、税务、文教、土地、公安、保险等工作,由所在市的有关部门或者由其设在开发区的办事机构办理. 明确授权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的办事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职权. (3)明确省级以下开发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为作出行政行为.省级以下开发区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以设立开发区的人民政府为被告. 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
二、行政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1、全国情况 2014年全国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41880件,审结130964件.一审受案数同比增长15.17%. 2105年全国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41000万件,审结19.9万件,一审受案数同比上升59.2%.
2、江苏情况 2014年全省受理
一、二审行政案件14319件.审结12203件,同比分别上升48.28%和55.65%.其中,一审案件新收9551件,位居全国第五位(前四位为:山东16208,北京15437,河南12881,广东12677). 此外,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574件,同比上升27.29%. 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3865件,审结19508件,同比分别增长66.34%和59.59%.其中,一审新收15070件,位居全国第四位(前三位为:河南18178件,山东16792件,广东16031件). 此外,受理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468件,同比有所下降.
3、江苏行政诉讼案件总体特点(以2015年为例)
1、地区之间案件不平衡 2015年内南京、南通、苏州、盐城四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