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8-06-24 |
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逾期不办理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都将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界定为擅自改变登记事项违法行为,而不是无照经营行为.从上述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对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经营的行为,不能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