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8-06-24 |
3、对应当取得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如何处理? (3)2010年8月,省政府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第42条进一步明确: 无须办理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办理营业执照而未申办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
凡是需要办理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才能申办营业执照而未办理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由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负责查处 XX市案(先照后证后就不存在了) 注意以下几点:
3、对应当取得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如何处理? (1)对于不属工商部门查处的,要按规定做好移送告知工作.要按照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经营者需要办理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而未办理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同级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应在接到抄送件后10个工作日内,指导、引导经营者办理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并将办理情况同时反馈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 的要求办理好相关告知工作.书面告知
3、对应当取得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如何处理? (2)要做好相关的工作,如公司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未取得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之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与修改前不同). 但经营范围属公司的登记事项,根据《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的规定,对此行为,
3、对应当取得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如何处理? 要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的规定处理,并书面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注意:超范围经营问题如何理解《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就其第一款第
(五)项的规定: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是无照经营还是其他违法行为?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冒用公司名义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