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10 |
下对车间、班组负责,指导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第三个层次是各级各部门的兼职安全员,负责部门日常安全检查、措施制定、现场监护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个层次是成立工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委员会,组织职工广泛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检查活动,发动群众搞好安全生产. 这样自上而下,形成 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的安全管理监督网络系统.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1.协助单位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不能处理的,应当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工作 6.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7.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且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9.经常地、有计划地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及复审工作;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执行工时休假规定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保护工作.
三、对人员素质要求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知识、能力和资格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1.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1.安全法规;
2.安全技术知识;
3.救灾知识. 2.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要求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 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了要具有相关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外,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 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才能担任相应的职务.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本条规定的从业人员,主要指生产经营单位新招收录用的人员、转岗人员等.教育和培训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班、作业现场模拟操作培训、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等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已经过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合格,如果发现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厂级安全教育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解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