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10 |
(2)介绍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厂区布局及特殊危险场所(地点)的位置;
(3)通用安全技术(主要是电气和机械安全技术)知识;
(4) 安全生产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
(5)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6)有关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2.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三级教育 (厂级、车间、班组) 车间级安全教育 (1)本车间的概况、生产性质、生产任务、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特点,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2)本车间的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因素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3)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班组安全教育 (1)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
(2)遵章守纪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所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的性能、特点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
(4)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
(5)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三)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安全教育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
(2)新工艺的操作技能和新材料的特性;
(3)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和预防事故的措施.
(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1.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