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17 |
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关镇或街道);
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3.(财税地〔1986〕8号):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行政村.4.(国税发〔1999〕44号):关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方案,经政府确定批准后执行.对农民居住用房屋不征收房产税.5.《实施细则》:凡坐落在本市城市(包括郊区,下同)、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均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在本市缴纳房产税.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县城、建制镇征收房产税的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行政区域.
(一)房产税 纳税人:1.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2.(财税〔2009〕128号):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3.(财税〔2009〕128号):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房产税.4.(财税〔2010〕121号):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一)房产税 征税对象:1.(财税地字〔1987〕3号):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房产 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设备;
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
电梯、过道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一)房产税 征税对象:2.(国税发〔2005〕173号):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对于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一)房产税 征税对象:1.(财税地字〔1987〕3号):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2.(财税地〔1986〕8号):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3.(国税发〔2003〕89号):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