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17 |
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4.(财税〔2005〕181号):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5.(财税〔2008〕123号):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一)房产税 税率:1.房产税《暂行条例》:依据房产计税余值征税的,税率为1.2%.依据房产租金收入征税的,税率为12%.2.(财税〔2008〕24号):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一)房产税 计税依据:1.(财税〔2008〕152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2.(财税〔2010〕121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一)房产税 计税依据:3.(渝财税〔2015〕93号)关于 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处理 的规定:a.购入房产 购入的房产,地价已经包括在购买价格中,以该房产的购买价格加上购入时缴纳的相关税费作为房产原值. 执行新会计准侧的纳税人通过评估等方式将地价剥离的,应将剥离的地价还原计入房产原值.
(一)房产税 计税依据:3.(渝财税〔2015〕93号)b.自建房产自建房产应计入房产原值纳税的地价,按以下方法确定: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房产建筑面积*2*单位地价宗地容积率高于或等于0.5的,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房产占地面积*单位地价.其中:宗地容积率是指一宗土地上的建筑物总面积与地面面积的比;
分期建设的,以规划部门核定的宗地容积率为准;
单位地价=宗地总地价/宗地面积地价是指土地成本,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等;
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积,按建筑基底面积计算.
(一)房产税 计税依据: 例如,某工厂有一宗土地,占地2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平均地价1万元,该宗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通过计算可知该宗地容积率为0.4,因此,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应税房产建筑面积*2*土地单价=8000平方米*2*1万元/平方米=16000万元. 再如,某企业以8000万元购置了一宗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房地产,其中,该宗土地面积1000平方米,地价2000万元,通过计算可知宗地容积率为5,因此,应将全部地价2000万元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思考:如果是自建如何计算?
(一)房产税 计税依据:4.地价计入房产原值的其他事项:(1)纳税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使土地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各种支出在缴纳房产税时也应计入房产原值.(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游泳池、烟囱、水塔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其所占用土地的价值也不应该计入应税房产的原值征收房产税.因此,在计算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时,可将非房产税征税对象的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价值进行扣除.(3)纳税人购买土地所缴纳的契税,均属于地价的组成部分,应计入房产原值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