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3-11-25 |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 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 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 支付工作.
8、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3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 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 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 0.1 亿元和 3.9 亿元.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 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
如网上发行数量 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 网下向网上回拨.
10、网上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本期债券网上发行 代码为
101698 ,简称为
11 三钢
02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
101698 将转换为上市代码
112073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 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即1,000 元) ,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网 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11、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认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 手(100 万元) ,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公司 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 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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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福建三钢闽 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 刊登在
2012 年4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 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 券报》 、 《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5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三钢闽光 指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三钢集团 指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 本次债券 指 发行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