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3-12-26 |
16 号)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排名不分先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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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石油 、 本公司 或 发行人 )及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 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并承诺将严格遵守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49号文核准.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197号文批准.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11月5日
3、股票简称:中国石油
4、股票代码:60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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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83,020,977,818股
6、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4,000,000,000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 中国石油集团 )承诺: 自中国 石油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我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我公司持有的中国石油A股股份,也不由中国石油回购我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但 经境内有权机构批准我公司持有的股份到境外交易场所上市流通部分,不受上述三十 六个月锁定期限制.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10亿股股份 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30 亿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自2007年11月5日起上市交易.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联席保荐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2、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