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4-05-18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经营 业绩进行审慎评估, 并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于2018 年1月31 日披露了

2017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该公告不存在提前泄露的情形,切实维护了广大投 资者的平等知情权.业绩预告的披露与

2017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证自身持续良好发展的同时, 通过多种形式推进投资者 回报工作.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17 年度末总股本 1,809,469,223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现金红利已于

2018 年5月8日发放,新增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

2018 年5月9日上市. 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可 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及《公司 章程》 的规定, 制定了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 ―2020 年) 》 ,对股东回报进行了合理规划.

3、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对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次股份回购已 于2019 年1月11 日结束,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6,044,22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79%,累计支付总金额 394,895,107.52 元.我们认为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 票已于

2018 年11 月30 日实施完毕,购买的股票已按照规定锁定,锁定期

12 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 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 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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