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5-12-24 |
六、本岗位职责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
8 - 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条件与考核要求 根据国家、省关于高校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规定, 按照学校《2018 年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浙外院 〔2018〕62 号)的精神,制定新一轮岗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聘 任条件与考核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热爱本职工 作. 2.积极承担学校、学院(部) 、系、研究机构等安排的各类 教学、育人、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 3.符合国家有关教师(研究)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与 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4.坚持立德树人,遵守教学规范. 5.身心健康,能适应申报岗位的要求.
二、具体条件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聘任(简称 省聘 ) 1.由学校组织聘任 专业技术岗(含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专职辅导员、其他专 技岗位)一至七级岗由学校组织聘任,其中专职辅导员、其他专 技岗位八至十三级岗也由学校组织聘任. (1)专业技术一至七级岗申报条件 ①一级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聘任. ②二级岗:具有教授职务,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
9 - 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 》 (详见附表 1)的要求.学 校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拟聘人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聘任. 连续两轮 校聘 10-9 级岗且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 省聘 二级岗. ③三级岗:正高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年限与业绩符合 申报条件的(详见附表
2、3) . ④四级岗:正高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业绩符合申报条 件的(详见附表
2、3) . 本轮岗位聘任中未达到四级岗申报条件者, 确因所在学院学 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申报专业技术四级 岗位的条件,在本聘期结束考核时取得的业绩达到岗位申报条 件. ⑤
五、六级岗:具有副高级职务,任现职以来年限与业绩符 合申报条件的(详见附表
2、3) . 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的辅导员,任现职以来获省级优秀辅 导员
2 次或年度考核
5 次优秀,可提前
2 年申报五级岗;
获省级 优秀辅导员
1 次或年度考核
3 次优秀,可提前
2 年申报六级岗. ⑥七级岗:具有副高级职务,任现职以来业绩符合申报条件 的(详见附表
2、3) . 本轮岗位聘任中未达到七级岗申报条件者, 确因所在学院学 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申报专业技术七级 岗位的条件, 在本聘期结束考核时前取得的业绩达到岗位申报条 件. -
10 - (2)辅导员八至十三级岗申报条件 ①八级岗: 任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6 年及以上;
或任讲师以来, 年度考核
2 次优秀,可提前
1 年申报. ②九级岗: 任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4 年及以上;
或任讲师以来, 年度考核
1 次优秀,可提前
1 年申报. ③十级岗: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④十一级岗:任助教专业技术职务
4 年及以上,或取得助教 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硕士学位. ⑤十二级岗:具有助教专业技术职务. ⑥十三级岗:具有员级职务. (3)其他专业技术申报条件 ①八级岗:任中级职务满
8 年,或博士后出站. ②九级岗:任中级职务满
5 年,或取得中级职务满
1 年并具 有博士学位. ③十级岗:任中级职务. ④十一级岗:任助理级职务满
5 年. ⑤十二级岗:具有助理级职务. ⑥十三级岗:具有员级职务. 2.由学院(部) 、相关部门组织聘任 专业技术岗位(含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八至十三级岗由学 院(部) 、相关部门组织聘任.由学院(部) 、相关部门组织聘任 的,学校提出申报资格条件,各学院(部) 、相关部门可以在资 格条件的基础上加以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