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6-12-14 |
六、限制性股票来源、总量及分配情况
(一)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长期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飞亚达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每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的确定原则
1、本长期激励计划将根据每期激励对象的人数、职级和薪酬确定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上限;
2、每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的确定原则为:激励对象当期股权激励计划预期收益不超过授予 时同职级激励对象平均薪酬总水平(含预期收益)的30%;
3、每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实际收益按照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执行;
4、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权益(包括已行使和未行使的) 所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数量, 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除外;
5、本长期激励计划每一期均不设置预留股. 以上
2、3 项,若未来相关国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可 予以相应的修改.
(三)计划涉及股票的总数量 依据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累计 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其中首期授予总量不得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
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一)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7 每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董事会确定, 不得低于公平市场价的 60%且不低于公司股票 单位面值.公平市场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每期《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首次公告前
1 个交易日飞亚达股票交易均价;
2、每期《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飞亚达股票交易均价;
3、每期《激励计划(草案)》摘要首次公告前
1 个交易日飞亚达股票收盘价;
4、每期《激励计划(草案)》摘要首次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飞亚达股票平均收盘价. 每期授予价格由董事会确定,报授权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的机构(航空工业集团)批准,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对象购买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飞亚达承诺 不为激励对象通过《激励计划》购买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每期激励计划自公告日至授予日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增发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 票比例) .
2、缩股 Q=Q0*n 其中: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缩股比例(即1股股票缩为 n 股股票) .
3、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P1 为股权登记日 当日收盘价,P2 为配股的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