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7-04-07 |
10000 10000009 601398C1308M00425 (2) 4.25
10000 合约调整 当标的证券发生权益分配、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情况时,期权合约需要作相应 调整,以维持买卖双方的权益不变. 以工商银行为例: 合约停牌 标的证券停牌,对应期权合约交易停 牌. 标的证券复牌后,对应期权合约交易 复牌.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需要暂停期权交 易. 当某期权合约出现价格异常波动时, 交易所可以暂停该期权合约的交易, 并决定恢复时间. 标的证券非全天临时停牌,期权合约 的行权申报可照常进行(即在行权日, 行权仍然正常进行),但如未能在收 市前复牌,则按异常情况处理. 合约停牌 合约情形 E日E+1日E+2日E+3日 情形一:E日合约标的正常交易或盘中临时 停牌且日终前复牌(当日行权有效),但 下一交易日(E+1日)合约标的非全天停 牌. 正常行权申报 正常交割 情形二:E日合约标的正常交易或盘中临时 停牌且日终前复牌(当日行权有效),但 下一交易日(E+1日)合约标的全天停牌. 正常行权申报 无法实物交割的 部分,进行现金 交割 合约最后交易日停牌处理 合约情形 E日E+1日E+2日E+3日 情形三:最后交 易日(E日)合约 标的全天停牌 (非因配股停牌) 或盘中停牌直至 收盘. 盘中停牌至收盘, 可正常行权申报 ①非全天停牌,实物 交割(义务方未准备 按违约处置) ②全天停牌,无法实 物交割的部分,进行 现金交割 全天停牌,不进行 行权申报 复牌,行权申报 交收日(具体情形按 ①②处理) 全天停牌,不进行行 权申报 复牌,行权申报 交收日(具体情形按 ①②处理) 全天停牌 停牌或临时停牌到日 终,行权申报 交收日(具体情形按 ①②处理) 情形四:合约行权日在配股股权登记日与配股缴款日后复牌首日之间,且期间合约标的停牌.最后交易日、合 约行权日顺延至配股缴款日后复牌首日. 注:对于情形三,如果实值期权的权利方未提出行权,按照上交所公布的结算价与被指派的义 务方进行现金结算. 合约摘牌 合约到期 调整过合 约无持仓 期权合约到期自动摘牌. 如果期权合约被调整过,如当日日终无持仓, 则自动摘牌. 合约标的终 止上市 ?当合约标的发生终止上市,合约标的对应的所有期权合 约自动摘牌. ?及时平仓,否则现金结算. 合约摘牌
二、个股期权交易 混合交易模式 竞价交易为主,流动性服务商为辅 9:15-9:25 集合竞价 9:30-11:30 连续竞价 13:00-15:00 连续竞价 最后三分钟随机结束产生集合竞 价价格;
只接收普通限价指令, 可撤单;
撮合原则:最大成交量、特定价 位订单全部成交、单边完全成交、 最小剩余量. 撮合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 平仓优先、时间优先 + 交易机制与时间 期权交易T+0结算;
行权交割E+1结算. 类型 说明 买入开仓 买入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
成交后计增权利仓头寸;
需要前端检查资金是否够付权利金. 卖出平仓 卖出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投资者作为权利方时才可卖出 平仓,且卖出合约数不得超过持有的头寸);
成交后权利 金可增加可用保证金;
查持仓数量,不查资金. 卖出开仓 卖出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计增义务仓头寸;
需要前端检查资金是否够保证金. 买入平仓 当投资者作为义务方持有头寸,买入期权,成为无义务方 或减少义务仓,可申报头寸不超过持有的义务仓头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