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1-05 |
3、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认定某些事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 该等事件所发生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4、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2)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 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5、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及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有关政府部门、 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 意见.
6、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并进行公开转让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所同意公司部分或全部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 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8、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申请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 释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本所 指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公司/上拓股 份指杭州上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拓有限 指 杭州上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杭州上拓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 仓前分公司 指 杭州上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仓前分公司 曼融投资 指 杭州曼融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泊绿投资 指 杭州泊绿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泊华投资 指 杭州泊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拓泽 指 杭州拓泽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川泽 指 浙江川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舟山上拓 指 舟山上拓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长兴上拓 指 长兴上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创泽 指 杭州创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华会计师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正评估 指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经2013 年12 月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经2013 年6月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杭州上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令第
85 号) 《暂行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89 号) 《业务规则》 指2013 年12 月30 日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