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04 |
2 温度为 273K,压力为 101325Pa 条件下不含水分的排气. 3.8 过量空气系数 excess air coefficient 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供给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
4 监测准备 4.1 监测方案的制定 4.1.1 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了解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过程及生产设施的性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种类及排放浓度大致范围,以确定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 4.1.2 调查污染源的污染治理设施的净化原理、工艺过程、主要技术指标等,以确定监测内容. 4.1.3 调查生产设施的运行工况,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规律,以确定采样频次及采样时间. 4.1.4 现场勘察污染源所处位置和数目,废气输送管道的布置及断面的形状、尺寸,废气输送管道 周围的环境状况,废气的去向及排气筒高度等,以确定采样位置及采样点数量. 4.1.5 收集与污染源有关的其它技术资料. 4.1.6 根据监测目的、现场勘察和调查资料,编制切实可行的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污 染源概况,监测目的,评价标准,监测内容,监测项目,采样位置,采样频次及采样时间,采样方 法和分析测定技术,监测报告要求,质量保证措施等.对于工艺过程较为简单,监测内容较为单一, 经常性重复的监测任务,监测方案可适当简化. 4.2 监测条件的准备 4.2.1 根据监测方案确定的监测内容,准备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所需仪器设备.属于国家强制检 定目录内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按期送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取得检定证书后方可用于监测工 作.测试前还应进行校准和气密性检验,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2.2 被测单位应积极配合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期间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工况条件符合 监测要求. 4.2.3 在确定的采样位置开设采样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保证监测人 员安全及方便操作. 4.2.4 设置监测仪器设备需要的工作电源. 4.2.5 准备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所需的化学试剂、材料、器具、记录表格和安全防护用品. 4.3 对污染源的工况要求 4.3.1 在现场监测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对被测污染源工况进行监督,保证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正常 运行,工况条件符合监测要求. 4.3.2 通过对监测期间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原材料或燃料消耗量的计量和调查统计,以及与相应设 计指标的比对,核算生产设备的实际运行负荷和负荷率. 4.3.3 相关标准中对监测时工况有规定的,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4.3.4 除相关标准另有规定,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性监测,采样期间的工况应与平时的正常运行工
3 况相同. 4.3.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75%以上(含75%)情况下进行.对于无法调整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75%以上负荷的建设项目, (1)可以调 整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75%以上的部分, 验收监测应在满足 75%以上负荷或国家及地方标准中所要 求的生产负荷的条件下进行;
(2)无法调整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75%以上的部分,验收监测应在 主体工程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并征得环保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同时注明实际监测时 的工况.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对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5 采样位置与采样点 5.1 采样位置 5.1.1 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5.1.2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 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