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06 |
2 「独立董事委员会」 指 董事会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周玉成先生、应伟 先生、袁铭辉博士与李建新先生组成之独立委员会, 负责就该协议及四饨兄灰紫蚨懒⒐啥峁┩ 荐建议 「独立股东」 指 母公司及其联系人士以外之股东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第三方,伦鞒鲆磺泻侠聿檠笏钪⑷ 悉及确信,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即本通函付印前就确定其 中所载若干资料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主板」 指 联交所主板 「母公司」 指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其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於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持有本公司约55.80%之权益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买方」 指 恒天地产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公司,於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由母公司实益拥有47.35%权益 「华富嘉洛企业融资」 指 华富嘉洛企业融资有限公司,可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 或 「独立财务顾问」 项下第6类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 团,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就该协议及四 进行之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销售股份」 指 目标公司股本中21,820,500股股份,即於最后实际可行 日期目标公司实收资本之30%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
3 「股东特别大会」 指 本公司将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该 协议及四饨兄灰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 指 佛山东亚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 「卖方」 指Sunshine Glory Limited (日辉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 之全资附属公司,其为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 限公司 「%」 指 百分比 除另有指明及仅作说明用途,於本通函内人民币款额乃按人民币1.00元兑1.26港 元之概约汇率换算为港元.有关换算不应被视为该货币实际可按上述汇率转换为港元 或曾作换算. * 仅供识别
4 CHTC FONG'
S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恒天立信工业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41) 执行董事: 注册办事处: 石廷洪先生 (主席) Canon'
s Court 冀新先生 (首席执行官)
22 Victoria Street 云维庸先生 Hamilton HM
12 方国梁先生 Bermuda 非执行董事: 叶茂新先生 (副主席) 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玉成先生 应伟先生 袁铭辉博士 李建新先生 敬启者: 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及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绪言 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董事会宣布卖方 (其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与买 方订立该协议,,
卖方有条件地同意以人民币150,000,000元 (相当於约189,000,000 港元) 之代价向买方出售销售股份 (占目标公司实收资本之30%) . 由於买方为母公司之联系人士,根鲜泄嬖虻谑A章,买方为本公司之关连 人士.由於有关出售事项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出售事项构成本公 司之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因此,出售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申报、公告及独立 股东批准规定.
5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i)该协议及四饨兄灰椎慕徊较昵;
(ii)独立 董事委员会就出售事项发出之推荐建议函件;